網路賣東西不小心使用別人照片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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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當時任職的公司有經營網拍,而我協助替要販售的商品找網路圖片做組合之後上架到網路平台販售,之後公司被告知說盜用圖片要被提告,對方提告公司也提告我。第一次偵查的時侯我有告知檢察官我是使用國外網站的圖片做重組,也證明我有能力可以自行將圖片做出,而檢察官也認為對方的照片構圖隨處可見較無原創性,也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是多方自己拍攝,因此我及我當時任職的公司均獲不起訴。之後多方再議提出更有利的證據,此時我與公司站不住腳而被起訴。
第一次開庭的時候我有表明我是從國外網站抓取圖片,而且也不知道是使用到他們的圖片,但是被告的公司一直強調多方無創作性且多方也有90%以上的圖片是盜用國外在自己加以編排重組,主張原告利用無創作性的照片及商品內容敘述來對我們提告非常不合理。
因為被告的公司一直辯解因此讓法官有點不是很高興,並且法官也告知我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為什麼要害怕?而且也告知被告公司再辯解下去會有可能加重,被告公司表示知道,接著法官提供第二次開庭時間並表示將會比對證據。
我很擔心會被判重因為我還有家人要照顧,自己也無力負擔龐大的罰款,請問律師,我想在第二次開庭前讓法官及檢察官知道我的悔過,我該如何做才好?寄悔過書並且於第二次開庭時認罪且告知我不知道使用到原告的照片這樣可以求處輕判嗎?
因我第一次開庭時害怕因而沒有明確表面我認罪,我很擔心第二次開庭之後法官判很重,我該怎麼做才好。我壓力大到睡眠品質很差..
4800deb3用戶
發表於 2020/10/24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