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使用權爸爸過世前無償簽訂給別人使用一輩子,這樣的不平等內

不動產.土地 其他 1145 次瀏覽
事實經過:聽說爸爸過世前有簽一份同意讓別人使用到不要用為止的文件,但我們這邊沒有看到任何相關文件,


問題:請問這樣私下簽訂的文件在法律上有效力嗎?若要要回土地我可以做什麼呢
1299c1b7用戶 發表於 2020/10/24 19:17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10/24 20:10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貸與人得終止契約:一、貸與人因不可預知之情事,自己需用借用物者。 二、借用人違反約定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使用借用物,或未經貸與人同意允許第三人使用者。 三、因借用人怠於注意,致借用物毀損或有毀損之虞者。 四、借用人死亡者。
    您好,相關同意書有無無效以及終止使用借貸事由,可先持相關契約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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