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表示無力支付修車費用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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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0年2月7日中午12點半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無明顯外傷,當天晚上有去羅東博愛醫院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肇事者有報警,所有受損車輛的駕駛都有做筆錄,現場有保持原狀直到警察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肇事者車輛只有強制險,我的車子也只有強制險,其他車輛我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發地點在蘇花公路南下路段的南澳附近,由於前方道路施工(不確定),導致所有車輛停止,等待通行,我看到前方車輛停住,我也跟著停住,突然聽到後方傳來緊急煞車聲,然後就被撞了... 由於撞擊力道大,導致我車撞上前方車輛,前方車輛再撞上他前方車輛,當時有維修山壁的工作人員幫忙指揮交通,所以我們車輛沒有移動,等警方來處理。
警方收集所有數據和照相後,要求我們四車都到南澳分駐所去做筆錄,下午我們也都做完筆錄,拿到聯單。由於我的車子損害嚴重(前後大樑都凹陷,燈具掉落),無法繼續原定行程,肇事者表示願意負責修理車輛損害,想要幫忙把我的車子拖吊回台北他認識的修車廠,但是我還是請我信任的車廠幫忙把車子拖吊回台北,並請他檢查、估價。
2020年2月10日,我方車廠將估價單傳送給肇事者(大約16萬),肇事者表示費用太過於昂貴,因此希望我將車子給他的車廠處理(他說他的車廠估價10-12萬,但是他的車廠並未實際看過我的車輛),我拒絕並請他跟我方車廠聯繫,討論可行方式。2020年2月11日,我方車廠打電話給我說,肇事者表示沒有錢也沒有工作(事發當天他說他要運貨到花蓮還是台東欸!),身上只有一萬塊,無法負擔如此龐大的修理費用,希望我將車子給他的車廠修理(他說他的車廠可以給他賒帳)。我方車廠建議提告
六、問題:
1. 請問這種狀況只能提告嗎?還是有什麼其他比較不麻煩的辦法?由於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上網搜尋也難找到同樣狀況,所以不知還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
2. 由於上下班都需要開車,能否我自己先把車子修好,用收據跟肇事者要求賠償?
3. 受損車輛停放在車廠是否有算費用?這筆費用也是由肇事者支付嗎?
以上,麻煩您了
1d54c76f用戶
發表於 2020/02/11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