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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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先生外遇鬧到法庭,先生婚前有自己購買的房屋,是否會判賠民事賠償?
ef2ee09e用戶 發表於 2020/06/09 15:43

7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9 15:51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外遇的部分,即使您不離婚,您仍可以主張先生與小三侵害您的配偶權,要對您負損害賠償責任,這個與房屋是否婚前購買無關,於之後也可以對房屋做強制執行。
    2) 房屋是否屬於婚前購買,差別在離婚時(或法定財產制解消時),是否可以作為剩餘財產分配的標的,但這個部分是與離婚有關的部分才會有差異。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9 15:59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您好:
    1.如您問的是離婚訴訟時一併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的狀況,先生婚前所購買的房產不能列入計算。
    2.如您認為先生外遇侵害您的配偶權,可據此提出民事訴訟向先生請求損害賠償,勝訴後就可以對先生所有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3.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透過下列方式與我聯繫。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6/09 16:43
    回覆諮詢(4145)、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是否判賠民事賠償與先生婚前有無購買房產無關,而應回歸到先生有無外遇這件事情,如相關證據可證明先生與外面對象有達到超出正常男女交往之分際,則先生與外面的對象皆應負擔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責任。
    
    2.婚前購入的房子主要影響在萬一您與先生離婚,該房子是否為您們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而依法剩餘財產分配僅就婚後累積的財產為分配,除非您先生有用婚後繳納婚前購屋之貸款,否則婚前購買的房子並不會受到分配。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6/09 17:46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外遇勝訴後,自然可就配偶名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這部分您不必擔心會因此影響名下婚後財產部分,惟須注意案件必須勝訴後方有機會強制執行。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9 17:52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有關外遇行為單純求償部分,會衡量學經歷、資力等情形作為賠償標準。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9 18:04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依您所述事實,您對先生與小三有提告民事求償的空間,
    至於求償金額在法律上有一定的認定基準,
    另提醒您務必注意證據的合法性與時效以及財產保全等等問題,
    此外,外遇可能衍生的相關法律問題,建議可一併處理,
    又訴訟勝敗的關鍵在於正確適用法律與提出會被法院採信的合法證據,
    且因證據會隨時間流逝,建議您儘速諮詢專業律師了解蒐證與提告建議.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將資料供律師檢試,以為您提供法律及蒐證建議。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人夫與小三通姦,律師協助配偶提告,小三遭判有期徒刑六個月,並應賠償40萬元
    
    徵信社違法破門拍照、警察違法取床單、檢察官違法取DNA,法官判決證據通通不能用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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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陳育騰律師
    陳育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9 22:05
    回覆諮詢(15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1)

    1.如前面先進律師所言,對方外遇已經侵害您的配偶權,可據以向對方及小三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賠償您的精神損害及配偶權受侵害之損害。
    2.另外因對方外遇,也可以提離婚訴訟,要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白話就是將夫、妻的婚後財產攤開來看,在離婚時兩方的婚後財產必須達到平衡。比方說夫的婚後財產是500萬、妻的婚後財產是300萬,那妻子就能向夫請求100萬的剩餘財產分配。)以及贍養費(若因為外遇離婚,您離婚後經濟上困頓,就能請求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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