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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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 法律知識
遺贈與死因贈與有何不同?

遺囑人依遺囑所為之遺贈,因依一方之意思表示即而成立,為屬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與死因贈與乃以贈與人之死亡而發生效力,並以受贈人於贈與人死亡時仍生存為停止條件之贈與,其為贈與之一種,性質上仍屬契約,

2019年12月26日 法律知識
死因贈與之受贈人早於贈與人死亡,贈與效力為何?

關於死因贈與,我民法雖無特別規定,然就無償給與財產為內容而言,與一般贈與相同,且死因贈與,除係以契約之方式為之,與遺贈係以遺囑之方式為之者有所不同外,就係於贈與人生前所為,但於贈與人死亡時始發生

2019年12月26日 生活法律
贈與人死亡後,其繼承人得否撤銷贈與?

民法第四百零八條第一項所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之贈與人之任意撤銷贈與權,係專屬於贈與人本身之權利,不得為繼承之標的。最高法院10

2019年12月26日 生活法律
遺產得否請求一部分割?

按民法第1164條所定之遺產分割,係以整個遺產為一體為分割,並非以遺產中個別之財產分割為對象,亦即遺產分割之目的在廢止遺產全部之公同共有關係,而非旨在消滅個別財產之公同共有關係,其分割方法應對全

2019年12月26日 法律知識
耕地三七五租約之佃農死亡,地主是否即可收回土地?

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且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耕地租約在租佃期限未屆滿前,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終止:

2019年12月26日 法律知識
耕地三七五租約之佃農死亡,究竟由何人繼承該租約?

壹、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        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

2019年12月26日 生活法律
出租人非房屋所有權人,有無買賣不破租賃之適用?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規定之適用,固以讓與租賃物之所有人為出租人為其要件,然第三人如得所有人同意而為出租時,仍得類推適用該條之規定。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163號判例參照。要言之,非房屋所有權人之出

2019年12月26日 生活法律
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有無買賣不破租賃之適用?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所定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之原則,應以所有權移轉業已生效為其要件。不動產所有權依法律行為移轉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原審既認定系爭房屋未為保存登記,縱令屬於郭某所有,於出租後贈與被

2019年12月26日 生活法律
買賣不破租賃有無包含押租金?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所謂對於受讓人繼續存在之租賃契約,係指民法第四百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意義之契約而言,若因擔保承租人之債務而接受押租金,則為別一契約,並不包括在內,此項押租金契約為要物契約,以金錢

2019年12月26日 時事觀點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7條第1項第5款終止是否要先給付補償?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之補償,與同條第一項第五款所規定之終止租約收回耕地,並非立於互為對待給付之關係,自不發生同時履行抗辯問題。83年台上字第2400號判例參照。要言之,耕地三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