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李昱宗 律師

102臺檢證字第10913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台語、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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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智慧財產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基隆,屏東

資格背景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碩士班公法組肄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士

【經歷】
立委服務處諮詢律師
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里民活動中心諮詢律師
艾思維特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長
昱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務專員
明日科技法律事務所律師
日龢法律事務所律師
群策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訴訟輔導科

發表著作

期刊
《「購買」或「贊助」?-淺論回饋型群募相關法律爭議》,台灣經濟研究院,2019年4月號「全球早期資金趨勢觀測」報告。

新聞採訪
2019年6月1日,蘋果日報,【法律問蘋果】1樓樹木擋到2樓窗戶 可以修剪嗎?
律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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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次數 832
  • 總諮詢案件 810
其他專長領域
行政訴訟 企業商務 網路新創 遺產.繼承.贈與 婚姻.監護.家事

註冊於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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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歲未婚懷孕

    您好: 1)刑事程序部分,比較有可能告得成的是和誘罪,但不清楚具體案情如何,比如女方有無脫離家庭,沒有辦法一蓋而論。 2)如果男方有侵害女方家長監督權,可能也會構成侵權行為而要賠償。 3)家事程序部分,可以請求男方認領小孩、給付小孩扶養費用。
    2020/03/18 21:27
  • 4 回覆
    2302 觀看
    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您好: 1) 您可向警局向對方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並請求傳喚證人證明犯罪事實。 2) 實務上認為只要有意思能力即可提出告訴,並未限制年齡,因此不須法定代理人,您可自行提出告訴。
    2020/03/18 18:02
  • 3 回覆
    1398 觀看
    線上遊戲與遊戲公司大額購點

    您好: 1) 該遊戲公司可能違反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第19條規定,您可以請求退還未使用之點數/費用,並要求遊戲公司給予合理補償。 2) 建議您向消保官,提起消費爭議申訴。
    2020/03/18 17:43
  • 3 回覆
    1648 觀看
    請問跟朋友有投資如果沒有合約書是不是違法

    您好: 1) 除法律特別規定的類型外,其他契約是只要口頭承諾即生效力,不必然需有紙本簽署。因此還是要看您所謂投資的類型、架構如何? 2) 您應向對方主張,還沒簽署可見雙方對於必要之點都還沒有達成協議,如果對方堅持不簽,就應該全額返還款項。 3) 是否違法與您投資的項目、架構有關,需電話中與您確認。 4) 本所第一次預約諮詢不收諮詢費用,歡迎您與我們助理預約。
    2020/03/18 15:09
  • 3 回覆
    1637 觀看
    撤櫃合約問題

    您好: 1)原則上須視具體內容及往來對話內容始可判斷貴司與百貨間是否已對紙本契約內容達成合意。 2)惟依您所述,貴司似可主張,雙方對必要之點還在協議,因此可認沒達成合意。 3)退而求其次,貴司也可檢視契約有無不可抗力、情事變更條款等內容之規定,如有可主張者,或許也可對抗百貨。 4)如契約內無類似條款,則回歸民法情事變更規定向百貨主張。
    2020/03/18 01:02
  • 5 回覆
    6122 觀看
    欲自行遞送免除扶養責任聲請狀,但具體情事詳述不知該如何撰寫

    您好: 1)書狀除了事實陳述外,重點還是證據、您主張的法律依據、是否相符您主張法律依據的要件。 2)如您的證據為證人,那麼須表明證人姓名年籍地址等資訊,以及待證事實、關聯性等,讓法院傳喚到庭做證,始具效力。
    2020/03/18 00:50
  • 1 回覆
    1500 觀看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vs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意義完全不一樣。 授權就是著作的所有權還是我的,只是在某個時間地點項目範圍內同意你使用,概念上類似承租,約定條件外你不可以用。 轉讓就是把所有權給你,可能是賣斷,也可能是有條件給你,既然給你了,你可以自由使用,除非有侵害著作人格權的疑慮,才受限制。
    2020/03/17 17:22
  • 3 回覆
    2120 觀看
    土地權狀遺失怕被有心人士操弄該如何自保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目前實務上的做法,設定抵押所有權人本人未到,就必定需要印鑑證明。因此除非您父親有給人家印鑑證明,不然是不可能的。 2) 如果知道是誰拿走,就以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返還。 3) 如果是遺失,那就申請補辦。但如果確定非遺失而故意去補辦,會有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刑責,也要提醒您注意。
    2020/03/17 10:38
  • 6 回覆
    2529 觀看
    父親不認孩子

    您好: 1) 生母可以向小孩住居所地法院起訴請求生父(通說認為僅限於有真實血緣者)認領。 2) 此種案件法院須依親子DNA鑑定報告為裁判,如對方不配合,您可向法院請求命對方配合,對方如果再不配合,法院可以為認定對方就是生父。 3) 比較重要的是,如果沒有親子鑑定報告,起訴時應提供相關證據,如當初交往、同居、對話紀錄等,釋明此小孩確實為對方所生。
    2020/03/17 10:31
  • 3 回覆
    1553 觀看
    進入國宅地下室算侵入民宅嗎

    您好: 您不需如此,明明可能可以告對方侵占,又何必送對方一個可以告您的籌碼呢?
    2020/03/16 22:06
  • 7 回覆
    2139 觀看
    外配回國不歸

    您好: 1) 如果對方也不願回台辦理離婚,那您要離婚只能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 2) 您離婚後,如果沒有要和同一個國家的人再結婚,則您只要將法院的確定判決,拿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即可,之後您就會回復單身身分。 3) 這類案件,因為屬於涉外,需要對境外送達,因此程序會比較久。
    2020/03/16 15:46
  • 4 回覆
    6521 觀看
    騎車上班途中因為地上砂石滑倒自摔 能申請國賠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國賠性質上為國家公權力行使而衍生的賠償責任,僅是國家諸多責任的其中一環,故要依何種途徑請求還是要回歸各法律要件而定,不一定是依照國賠法請求賠償。 2) 如果是承包政府工程廠商,因施工需求放置砂石,導致您摔車,您應該是向該廠商依民法第187條請求,並適用或類推民法第188條請求機關負連帶賠償責任。 3) 如果是機關疏於養護而使路面有砂石,並因此導致您摔車,那就可以主張國賠。 4) 提醒您,如果是國賠責任,須先以書面與機關協商,之後向民事法院或行政法院(因我國現在採雙軌制)起訴請求國賠。
    2020/03/16 14:18
  • 3 回覆
    1000 觀看
    想詢問以下狀況是否能提出誣告告訴,及以何種管道提出

    您好: 因誣告罪是以杜撰的事實提告,依您所述,您應該沒有進入對方住宅的行為,至少這個部分,您可以提起誣告。至於他對您提提誣告部分能否提誣告,需要完整的背景事實才好判斷。
    2020/03/16 13:14
  • 7 回覆
    1722 觀看
    可否提告肇事逃逸?

    您好: 1) 依您所述,如果確實因對方的過失,而導致您摔車,確實可以向警方提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並於起訴後,請求附帶民事賠償。 2) 因離案發時間有點久,當初證據保留如何,這個會是最重要的關鍵。 3) 民事上您可以請求對方賠償您的項目,可能有財物損失、醫藥費用、看護費用(如有)、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等。
    2020/03/16 13:13
  • 5 回覆
    1354 觀看
    直播主造謠毀謗等相關問題

    您好: 1) 您這件最大的困難在於,實務上認定虛擬身分如果無法與真實身分連結,會有沒有發生名譽的損害,除非您的虛擬身分在遊戲中可與真實身分連結(如連結到FB之類),或您的虛擬身分為眾人所知,類似像藝人的藝名,建議您要找個論述破口。 2) 就對方針對您的內容來看,既然非屬實,原則上應可構成誹謗,因此這部分攻防重點會是在對方是否盡查證義務。 3) 精神慰撫金隨身分、地位而有不同,比較難有客觀的金額,還是要回到您具體的條件。但對方是公眾人物,對您的侵害的範圍是比較大的,因此你可以此跟對方主張比較高的金額。
    2020/03/16 11:00
  • 2 回覆
    1265 觀看
    半年沒有拿到薪資

    您好: 1) 您即使在本國提訴訟,第一個需思考的是本國有無管轄權,如果當初簽約以台灣法院為管轄法院,那麼回本國提訴訟也會被駁回。 2) 即使撇開本國有無管轄權的問題,如果經紀公司在該國內無財產,即使將來勝訴,還是會變成要回到台灣進行法律程序。原則上建議,先審視經紀合約管轄的約定,其次衡量經紀公司在哪邊有財產可以強制執行,來決定訴訟地點。 3) 外國人在台灣也可以起訴,這個不構成任何困擾。
    2020/03/1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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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76 觀看
    前夫讓我信用瑕疵

    您好: 1) 當務之急,是先把信用卡跟手機門號停掉,免得損害繼續擴大。如果前夫有工作,且薪水是匯到銀行帳號,可以被追蹤的,那您可以向民事法院起訴請求前夫返還該部分費用。 2) 此外,如果您有其他事證,如當初講這幾件事情的對話紀錄,且經判斷有可能構成刑事責任的話,那麼也可考慮走刑事告訴程序,逼前夫處理這件事。
    2020/03/1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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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解疑問

    您好: 1) 刑事部分目前的重點在是否構成重傷,這個點通常會是對方重要考量點,因此建議您還是要向檢察官說明。 2) 民事和解部分,一般狀況對方會考慮申請車鑑,如果您父親也有責任,對方賠償的金額就可能減少,因此對方通常都會申請車鑑,故也建議您要有相應的準備。 3) 您父親能向對方請求的費用,有財損、醫藥費、看護費用(需有診斷證明)、交通費用、薪資損失、勞動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但原則上都會需要相應的證明。
    2020/03/1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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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2 觀看
    人口販運+猥褻

    您好: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就有媒介未滿十八歲之人與他人性交易的刑事處罰規範,所以不會因為您沒有營利就沒有刑事責任。 2) 拍下影片部分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也有有刑事責任的規定,且不因對方同意而排除,因此您也無法主張對方同意而不構成刑事責任。 3) 因前開罪名都是重罪,建議您儘快攜帶資料與律師諮詢,以爭取對您最有利的結果。
    2020/03/12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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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

    您好: 1) 因妨害名譽為告訴乃論之罪,依法需要在6個月內提告,逾越期間地檢署就會不起訴。 2) 即使您有保留相關證據,但如果您放著不處理,這些證據都會逐漸隨時間過去失去新鮮度,容易看起來僅是偶發事件,較難讓法官認為您確實有受到不能忍受的虐待。除非您除了這個證據外,也已累積大量的證據,不然建議您要評估這個問題。
    2020/03/12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