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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一直是工作者擔憂的問題,不僅勞方會擔心自己權益受損,資方也會擔心工作傷害影響員工的工作狀態。本文將由擔任桃園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及職災勞工陪同
很多當事人一進事務所,就急急忙忙的對我說,律師我這個是借名登記,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沒救了怎麼辦? 但往往看完證物資料後,魔鬼藏在細節裡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蕙是一名單親媽媽,平時因為工作壓力大並且其
在執業之初處理家事案件時,常常會對於收到暫時保護令或保護令感到不解,尤其「概然證明」和「優勢證據」更往往令客戶(尤其男性)處於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