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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事實📜 告訴人主張被告帳戶內之款項為其所有,因被告拒絕返還,故提起侵占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
因第三者感情糾紛衍生出恐嚇危安罪,經陳律師向檢察官說明本案不具備構成要件事實後,獲不起訴處分,免背負前科
遭鄰居控告竊佔及阻礙逃生通道,經陳律師陪同製作警詢筆錄後,檢察官直接給予不起訴處分,免背前科
因一般承攬契約糾紛衍生出之普通侵占罪,經陳律師協助當事人整理證據及遞狀說明後,獲不起訴處分,免背負前科
因消費糾紛衍生出互控過失傷害罪,經陳律師居中協調當事人互為撤回告訴,終獲不受理判決,免背負前科
遭提告遺失物侵占罪,雖屬公訴罪,但經陳律師協助,終獲難得一見的微罪不起訴,免背負前科
當事人遭檢察官起訴加重誹謗罪,經陳律師協助獲不受理判決,免背負前科
April 10, 2017 2017年4月10日報導 Last week, in Maloney v. T3
壹、案例事實 一、社會上類似案例
Ed Sheeran vs. Sami Chokri Ed Sheeran狀告Sami Chokri A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