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同意,調動原上班時間.職務及強制加班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714 次瀏覽事實經過: 本身職務為網路行銷, 但公司近期因虧損,強制調動職務/上下班時間/加班時間等 例如 : 原上班時間8:30~17:30. 11月開始將調至另一個地點, 職務變更為門市人員,並更改上班時間為11:00~22:00 問題: 本身有健康及家庭上的考量無法配合,請問這是否違法?
事實經過: 本身職務為網路行銷, 但公司近期因虧損,強制調動職務/上下班時間/加班時間等 例如 : 原上班時間8:30~17:30. 11月開始將調至另一個地點, 職務變更為門市人員,並更改上班時間為11:00~22:00 問題: 本身有健康及家庭上的考量無法配合,請問這是否違法?
依勞基法規定,工作場所及工作事項,原則上依雙方勞動契約約定; 雇主嗣後變動工作場所或相關工作事項,除勞動契約有另外約定外,雇主調動應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且不得有其他不當動機例如逼退等; 如果該調動,已嚴重影響勞工權益,該調職應屬違法;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您好,您可跟老闆溝通看看,如果不行,可以申請調解。 若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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