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繼承的土地,朋友名義購買再轉自己名下,會不會違法?

不動產.土地 其他 700 次瀏覽
和一名兄弟共同繼承一筆土地,原本已經說好我會付錢購買另一半的產權,價錢也都說好了,但是對方似乎有點反悔一直遲遲不處理轉移手續。

想請問:
如果在瞞著兄弟的情況下,請朋友以他的名義購買那筆土地,再將土地轉給我的話,會不會有違法的問題?
因為是共同持有,如果我這方不同意的話,他也無法擅自賣給別人對嗎?

不好意思,可能有點異想天開。再麻煩解答了,謝謝!
cc26f87f用戶 發表於 2020/10/30 14:49

1 位律師回答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30 15:00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您好:
    
    共有人出售共有地之全部,依土地法第34-1條第1項,須應有部分過半始可為之。
    共有人出售共有地之應有部分予第三人,依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應通知其他共有人是否優先承購,如未通知,可能會有民事上損害賠償之問題。
    
    以上初步說明謹供您參考,細節部分可再加LINE討論,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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