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完整打卡記錄 沒有加班費

勞資糾紛 工時問題 747 次瀏覽
1.是在行銷公司當助理,常常要出差,出差幾乎都是兩天起跳,故沒有完整的打卡記錄。出差時都是早上5:30出發,老闆開車,(但在車上會講公事)想請問通勤的時間有算在上班的時間裡面嗎? 出差時下班時間通常是晚上6:30
2.國定假日沒有加倍薪水是否也是違反規定?
3.因為有時禮拜六日也需要出差,但卻沒有補假和加班費,常常需要連續上七天班,是否也違法?
4.因為常加班沒有完整的打卡記錄證明加班時數,請問有何提供證明的方式?
謝謝您辛苦了
8ee30f15用戶 發表於 2020/11/04 11:29

3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04 11:36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看看有沒有LINE之對話紀錄,或行車紀錄器(但因為車子是老闆的,想必老闆也不可能提供該等畫面)有拍到在車上會議之情形等等,或許能當作證據。
    
    其餘的諸如加班、假日工作等等,皆須符合勞基法之規定,否則即屬違法。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04 11:38
    回覆諮詢(19563)、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3)

    您所提到屬於工作時間一部分,加班薪水應符合勞基法,如雇主違反您可向勞工局申訴
    
    
                         
  • 張祐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05 00:11
    回覆諮詢(44)、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7)

    1.可以申請行政調解
    2.將來若訴訟,由雇主負舉證責任提出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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