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月的時候闖紅燈和無照駕駛造成過失致死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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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2020/05/1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過世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我出院後有做筆錄,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在社子大橋下,我是要往北投方向騎而對方是要往另一邊騎,我闖紅燈後撞上了對方,我的車速是比起步再快一點。
六、問題:對方一開始跟我們家要求250萬,但是他們已經從保險公司那把強制險的200萬拿走了,可是第一次正式調解庭時他們的求償金額提高到400萬,而這400萬裡是沒有包含強制險這200萬,可是我
2020/11/12就要正式開庭了這樣刑事的部分會加重嗎?而且我還沒滿20我的父母也會受牽連嗎?然後因為我無照駕駛所以保險公司的那200萬不是義務幫我們出的,可是他們一直說我們和對方的民事訴訟沒解決他們就會對我們提起訴訟,這是怎麼一回事?
83f34460用戶
發表於 2020/11/06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