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金額不成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2125 次瀏覽
此次車禍去年年底,有報案對方保險公司有來調解會,因傷及腳踝致行走困難而影響工作請假多時,小孩傷及腿部皮下組織大片面積復原時間長並留下明顯白色疤痕,因行動不便傷病期間家人協助醫院回診交通,自事發日至今已將近10個月,肇事者連一次的電話關心或慰問都沒有,這是無法接受之處
腳踝和小孩腿部目前不時隱隱刺痛無法久站,因小孩疤痕明顯時常擔心及言語抱怨,以上肇事者恐無法體會在這期間我身心責難之苦及種種生活不便。另傷疤痕需待一年疤痕穩定了才能做後續雷射除疤,費用徧高但希能借由雷射還給小孩一個接近原本健康腿部膚色
這起事件是賠償兩位傷者,工作損失及精神賠償,醫療雷射費…金額應於合理範圍內(分別求償各14萬),目前待法院開庭
a34bacf8用戶 發表於 2019/08/28 17:39

2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8 17:43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您好:依您描述,您目前請求因車禍所生的工作損失、慰撫金及醫療費等,都是依法可請求的項目,後續您可能會需要就這些請求項目與數額和對方保險公司交涉;如對方不願和解,則需在訴訟程序中檢附相關單據向對方為此部分之請求,建議可安排與律師諮詢,確認後續請求之範圍及和解中之應對策略等。
    
    
                         
  • a34bacf8用戶
    發表於 2019/08/28 17:52
    對方保險公司願賠償14萬,肇事者6萬,但我方希望共24-28萬處理。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8 19:13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車禍案件,依您所述,本件似已由檢察官提起公訴至法院,建議您與專業律師面談細節,並由專業律師為您處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a34bacf8用戶
    發表於 2019/08/28 19:38
    謝謝您的建議,但我可能沒有多餘的費用可使用,謝謝, 如果最後法官判的比原本的20萬少,我也只能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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