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買了錢沒付然後不回訊息我告知我去他公司找他要他説搞我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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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對方跟我買筆電,以兩萬過程中老是常常不回訊息我告知對方:你在不回你就等著 我就到你公司找你
他說我威脅 我說我沒威脅你 也不要不回我
最後付了一萬五剩下五千不匯
我說我會去找他要他說沒差我恐嚇他 他有律師可以告我
(他前幾個禮拜自己也答應發薪會吧剩下的匯給我

問題:

我這樣構成恐嚇嗎
我還能把錢要回來嗎
7fc0e8de用戶 發表於 2020/11/09 09:46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09 09:50
    回覆諮詢(19962)、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6)

    不至於構成恐嚇罪,可提告要求對方支付貨款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09 09:50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如果單純僅表示你要去公司找他,應尚不構成恐嚇情形;
    另若當時已明確約定價金20000元,對方僅付款15000元,自得再向對方請求;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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