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傷害罪的刑責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733 次瀏覽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母親之前因為動手打了同事一巴掌而被告傷害罪,之後經調解委員會後對方求償
50000NT,並表示除了醫藥費還有精神賠償等,但是對方手上也沒有確切的相關的證明,雙方目前的狀況是沒有達成一個共識的。
因此想要詢問兩件事;
1.對方手上只有"自稱"造成精神損傷的中醫證明能否告成?
2.如若告成,之後的刑罰會是如何?
13844d01用戶 發表於 2020/11/13 19:0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13 19:26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感謝律師回答
    有驗傷且確實是您母親造成的,可能成立傷害罪。
    但對方開的賠償金額遠高於一般法院判賠金額,如認為不合理可考慮拒賠,但可能因此遭判拘役得易科罰金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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