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返還貓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711 次瀏覽
5/27無償送養貓給一位未成年(6/28成年),對話上表示父親有同意的意思,切結書沒父親簽名,也沒父親同意書

6/8未成年在對話說父親不養了,我也同意請他送回

6/10又說父親要繼續養,我告知要先與父母討論,然後我有說還是帶回好了,這未成年便一直求我繼續給他養,我說要先和他父母討論,雙方約定6/11與母親見面,但我臨時取消

6/15再詢問見面時間,未成年告知"明天問"

然後就未曾與我對話也沒回應我時間

我因為忙碌也沒時間催問或帶回貓

未成年在6/28成年了

10/31我詢問貓的狀況,約定11/4去看貓,並未說要與他父母面談

11/4看貓時,請其父母出來討論,意見不合,父親拒絶還貓

請問1.6/8日與未成年的對話,父親可否不承認?(個人認為未成年領養貓時有父親同意,後面的對話都是與此貓有關,雖父親也未曾與我連絡過,應該要承認?)

2.6/8要退養我有同意,請問所有權是否轉移至我?已經過4-5個月,可否要求返還?不知時效是多久

3.未成年已在6/28成年,現在是11月,這份切結書應該算父親的還是剛成年的?

4.他們可否主張我沒立即去帶貓,已過4,5個月有感情了,不讓我帶回?
謝謝
5b7fce29用戶 發表於 2020/11/13 22:42

1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1/14 10:49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本人簡要回答如下:
    
    1.您可以將LINE對話紀錄當作證據。
    
    2.民法動產(動物係民法上之物,屬於動產,但可能有動物保護法之適用)之所有權移轉,係以讓與合意及交付占有為必要,今天對方說要返還,但尚未實際返還,您應僅取得一個債權才是,尚未取得該物之所有權。另,本案消滅時效應為15年。
    
    3.此部分應視具體之LINE對話紀錄而定。惟依您所述,贈與契約之兩造應係您與未成年子女間,父親僅係是否承認而已。但此部分又涉及一個問題,因為對方(未成年子女)屬於純獲法律上利益(贈與契約),依民法第77條但書之規定,未成年子女應得獨立為之,而不需其父親之同意。
    
    4.您是否可帶回貓,仍須看實際契約而定,至於對方可能主張已與貓產生感情等等,應非法律上要考量者。
    
    以上所述僅供參考,本案涉及贈與契約、動物保護法等,建議您可以直接發個存證信函請求返還,如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PS.
    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1項:「動物之飼主,以年滿二十歲者為限。未滿二十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
    
    民法第77條:「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761條第1項:「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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