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沒有簽約要求退股不還錢後更改名利為借貸且有錄音與對話紀錄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5513 次瀏覽
我與朋友原為合夥關係開店 但我並沒有留下任何與投資相關字眼 且我有匯款紀錄後來因朋友家人三番兩次叨擾 僅開店15天就要散伙了  由於我害怕因為沒有簽約的關係無法全身而退 因此後來我將其稱為借貸關係 有錄音也有截圖 他同意為借貸關係 但他現在又稱我是投資店還有當初說好是投資而不是借貸於他這種話 飲料店形式為加盟 但簽加盟約的只有我朋友一人 想請問 我有明確紀錄且他也同意是借貸關係了  如果這樣走法律途徑的話 是會以合夥關係為依歸 以後面所說的借貸關係為依歸呢? 那即便是合夥關係 沒有簽約的情況下我是否可以拿走我全部的出資額退夥呢? 坊間有無沒有簽約而無法退夥退錢的案例呢?
456ac9b0用戶 發表於 2019/08/29 09:26

2 位律師回答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9 09:47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您好:
    
    合夥契約在法律上是「不要式契約」與「諾成契約」,意思是說雙方口頭就「怎樣出資」和「要合夥做什麼事業」意思一致,合夥契約就成立了。
    
    合夥因為合夥人全體同意解散以後,依據民法第697條第2項,合夥財產清償債務以後,剩下的財產就要返還給各個合夥人。
    
    沒有書面契約只是比較難舉證而已,但還是可以透過例如相關的LINE對話紀錄、進/出貨單、開店照片等做為合夥契約有效成立的證據。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9 10:42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金流只能證明您把錢交付給對方,但交付錢給對方的理由百百種,可能是交付合夥出資合、交付借款、贈與,或者其他各種可能,故背後的意義需要其他證據來證明。
    
    2) 合夥部分,只要金流外,您能證明您確實有和對方合夥,您就可以依據民法的規範,請求法院判決返還清算完的合夥財產。
    
    3) 借款部分,要看您錄音內容雙方怎麼講定的,有可能和合夥的說法互斥,也有可能可以相容。但如果解釋成借款,金額上或許對您比較有利,但也有還款期限是否已到等問題。
    
    4) 建議您整理相關證據後找律師諮詢,以擬定對您有利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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