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即將調解,但車輛已過戶?無法出示行照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2366 次瀏覽親愛的律師們好: 我在109/10/12 發生車禍,終於等到初判表出來,我方未發現肇事責任,對方因未注意前方車輛狀況而發生車禍,我方輕微受傷,已驗傷且做好筆錄 現在即將進入調解階段,我準備要申請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才發現,車禍案件,要出示很多證明文件,其中一項是 <行照>,但是我在車禍過後,因為考量行車安全問題,已經將車子出售給他人,我們沒有簽任何文件,單純就是我跟他<換車>,我貼他錢,也辦理過戶完成了,所以舊的行照已經被監理所收回,這樣我沒有了行照,還能夠進行調解嗎? 備註:車禍當下,我是車主,也有在做筆錄時出示,還有原本的行照照片,強制險也有載明 希望各位有經驗的律師們可以解答我的疑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