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有提到一期沒繳就放棄期限約定,可以一次清償是可以的嗎?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755 次瀏覽
我有借款給他人,知道他的地址身分證與電話,近期開始一直用任何事由拖延,當時借據上有提到,若有藉故拖延,則沒有了每個月的期限規定,須一次清償與付違約金,不知道這樣的借據是否有效?謝謝,若有專門打債務得律師可以找我謝謝!金額450000萬元整
2cb274e6用戶 發表於 2020/11/20 01:32

2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20 05:11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所述情形如果約定有一期未按時支付,視為全部到期,即可請求全部金額的還款及約定的違約金。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11/20 08:07
    回覆諮詢(19871)、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的情況應是有約定若一期遲誤履行,未到期部分視為均已到期。
    本人擅長民事債務糾紛案件,您可提供借據加Line與我聯絡,討論是否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要求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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