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共同監護權,另一方每個月不給付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833 次瀏覽
離婚以後,雙方同意共同扶養,雙方每個月必須共同支付小孩的費用,還有義務照顧小孩,但男方卻遲遲不給錢,也不肯出面,已經兩個月未看小孩關心小孩,這樣是否能爭回監護權,還有讓他往後必須每月按時給付小孩費用?
ff685590用戶 發表於 2020/11/24 21:26

5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11/24 21:29
    回覆諮詢(6811)、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6)

    您好,若對方連續未給付子女扶養費,可以此為理由請求改定親權並且聲請強制執行,有無訴訟空間可持相關是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1/24 22:33
    回覆諮詢(411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依所述子女似與您同住,而對方不僅未前來探視也未支付扶養費用。此種情形建議應留存相關證據,並可用於日後請求改定親權之用。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25 08:53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如果未付小孩扶養費,可以先發支付命令給他,或起訴請求;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25 09:00
    回覆諮詢(19567)、最佳解答(1502)、獲得感謝(5713)

    您的情況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並定扶養費數額及方式,具體細節可加LINE 諮詢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25 19:38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建議應留存相關證據(包括對話紀錄等,甚至考慮發存證信函),均可用於日後請求改定親權之用。
    
    2) 至於扶養費部分,您也可起訴請求對方依約定履行,並給付您代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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