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屋延遲交屋賠償問題

不動產.土地 買賣 81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妳好,我於今年6月與建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書,但已經到了12月都還沒交屋,建商因為個人一些債務問題,不斷的延遲交屋日期。 

我有三個問題想要詢問:
1. 由於合約書上面沒有明訂"最後交屋日期", 想請問有沒有任何法律有明確的列出關於"超過幾個月,賣方需支付買方每日萬分之幾 的延遲交屋賠償金嗎?"
2. 超過幾個月可以開始要求建商賠償呢?
3. 賠償是房屋總價的幾%呢?

您的答覆將對我幫助很大!!謝謝
eaf76caa用戶 發表於 2020/12/01 17:04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01 18:21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您提供完整合約書與律師諮詢,無法單從個別條款簡單回覆您的問題
    
    
                         
  • 王友正律師
    王友正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3 18:19
    回覆諮詢(40)、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10)

    您好:因為您沒有提供您的合約,所以我這邊暫時以內政部的契約範本來說,交屋期限部分主要是看您與建商之間的合約是約定何時要交屋,然後超過約定交屋期限,依內政部的範本通常是以每日按已支付全部價款萬分之二單利計算之金額作為損害賠償,此部分內政部的範本並未限制是房屋總價的多少比例。除此之外,您也可以定期催告建商交屋,如果建商仍不交屋,您可以解除契約,並請求違約金。但您的具體案件該如何請求,其實還是要看您的契約如何寫,不足部分才用內政部範本補充。若有需要協助,歡迎您帶合約與相關資料與我約時間面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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