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圖書送課程可以解約退款嗎?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492 次瀏覽
我在10月底、11月初參加一間公司出售的課程,因為他們說有跟政府合作、受到輔助,所以就放心參加、當天付了500訂金(現在想起來沒有問他們要查看公文真是失策)。
在11/4晚上先簽了合約(現金價六萬)才上的第一堂課(而且當天簽完合約就被收走了,沒有五天猶豫期之類的)。
當天上完就有跟業務反映覺得不適合我,約了11/8談。我在交談過程中有向他提及不想上,但是後來被他岔開話題。後來幾次碰面都有提及,但是一樣被岔開話題。
11/30再次向他提及退費事宜,卻被回覆說當初是以“買圖書送課程”的方式上的課,因為已經過了七天鑑賞期所以要終止合約只能付80%

我想請問:
1)像這樣銷售過程有瑕疵的情況下,我有沒有機會能在所付違約金小於等於80% 或 不用給付違約金到情況下和平解約?
2)這到底適用哪條法規呢?補習班法還是圖書法?
3)有看過台北市政府法務局在今年一月更新的“慎選補習班 臺北市政府提醒消費者慎防陷阱”,內有提及這種情況,請問這樣子是只能認栽嗎?
55053683用戶 發表於 2020/12/02 01:54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12/02 08:00
    回覆諮詢(19885)、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可寄發存證信函解約並向行政院消保會申訴,建議提供完整合約與律師諮詢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2 08:10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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