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滿三個月離職一定要10天前告知嗎?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1675 次瀏覽事實經過: 工作兩個月跟老闆提離職,老闆說離職要提前十天告知,否則這個月及上個月薪資時薪以100元計算,而且勞僱合約上面有這項規定而我也同意簽名了,所以不存在勞基法問題。 問題: 1.如果我未提前告知就離職是否違法? 2.若我未提前告知離職後薪資如老闆所說:這個月及上個月薪資要以時薪100元計算。是否能項勞工局舉報並要回基本時薪? 3.勞僱合約裡的自行離職未提前十天告知則時薪為100元 此規定是否違法?是否具效力? 4.我該怎麼做才可以拿到應得的薪資?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