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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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1146條-2,繼承回復請求在知悉兩年內提,1.立遺囑人尚健在也是需在時效內提出?2.沒有財產清單如何列全部資產呢?(需要鑑價的珠寶首飾房子土地等)?3.如果立遺囑人後面又另立新遺囑但仍侵害特留分,原訴訟還未判決那要先撤回另外再提訴訟嗎,還是財產不變就無需重提呢
5f7f02b7用戶 發表於 2020/12/03 10:44

2 位律師回答

  • 王友正律師
    王友正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3 11:04
    回覆諮詢(40)、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1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立遺囑人健尚在,代表繼承並未開始,因此繼承人是沒辦法提起訴訟請求繼承回復或主張遺囑侵害特留分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3 11:08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繼承回復請求權是自繼承開始發生時起算,如果繼承尚未發生,則繼承回復請求權並未開始起算;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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