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以過失傷害起訴,認罪協商較好還是可以如何將傷害降到最低?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2336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9年5月24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有詢問對方是否有受傷, 一開始對方有說胸口不適,但警方到場詢問時,對方並沒有說有不舒服,不清楚對方是否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做筆錄, 因為現場在十字路口,所以警方到場前已非原本的樣子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無保險,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車輛在內側車道要往橫向道路機車代轉格移動,遭受後方車輛撞擊,我方閃避不及,對方車頭撞擊我方車輛中央腳踏板位置,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在警局收到的事故初步研判書上也是偏向我方疏失

六、問題:
今日被以過失傷害起訴,以認罪協商較好,還是可以如何做將傷害降到最低?
35769af2用戶 發表於 2020/12/08 09:49

6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8 10:02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可以取得被害人原諒(例如和解),可以爭取將刑責降到最低;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電話或加賴聯繫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08 10:37
    回覆諮詢(19800)、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可向法院聲請調解,賠償後爭取對方撤告,應屬對您最有利的結果
    
    
                         
  • 黃子欽律師
    黃子欽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8 10:40
    回覆諮詢(42)、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3)

    以我過去當過警察的經驗,建議可以將初判表及警詢筆錄內容與律師討論,若您確實有相當程度的過失責任,可以再進行後續的訴訟策略。
    
    如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或加賴聯繫諮詢。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8 10:52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您好:
    一般來說,認罪協商程序由檢方發動,在沒有得到告訴人的諒解(或和解)前,檢方通常不會請求開啟協商程序。您的案件若還在一審,和解後對方撤告,這個案件也就結束了。若沒有達成和解的情況下,會視情況處以一定的有期徒期,但多半可易科罰金,不過沒有和解的情況下,告訴人也可能提起附帶或獨立的民事訴訟,刑事判決後,您的官司仍未完結。
    
    建議您攜帶資料來所與律師諮詢,以便瞭解案件細節,並擬定最適合您的訴訟方案。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8 11:11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因本案是過失傷害,比起單純刑事之認罪協商,直接和告訴人達成調解更能一次性解決民刑事問題。
    警方的初判表只是過失認定的參考之一,如對其不服,且認本案我方確有無過失之可能,可再聲請送車鑑會鑑定。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9 08:22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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