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過失傷害為何成立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203 次瀏覽
一.1120421 法院一審宣判 易科罰金45天

二.雙方都有受傷,也有診斷證明書
我的傷是後方車輛撞的,後方車輛自摔受傷

三.當下未報警,看對方誠意滿滿私下和解
隔天不認帳才報警處理,現場已經被對方破壞

四.我有強制險,對方保險過期

五.當時傍晚19點20分,我為十字路口右側機車車輛
行徑右轉有打燈,以先到上方車道過斑馬線後偏左行逕有打方向燈,但斑馬線到我要轉的路口只有27公尺
(法官判我未打滿三十公尺左轉)
但是道路設計 已過雙黃線 變虛線 對向車道 停止格
也有問交警此巷可否之左轉,都說可以。
而後方肇事機車車輛為下方往上方 方向,
監視器有錄到,傍晚未開車燈,跨越雙簧線,
等待號誌使用手機,起步爆衝直奔我的後方,
等於相差一個紅綠燈,而對方未開車燈加爆衝
最後一秒行徑25公尺 網路查時速為90速度
我有注意前後來車,但是對方未開車燈加爆衝
後面汽車都是白光大燈,根本看不到它,我即將左轉動作時,有注意到後方車靠近我,我有馬上停止動作
後方車輛自摔打滑撞到我機車左踏板區域跟前輪
我的腳因此受傷,對方做筆錄居然說20-30速度
說它前方無車,說我是從最右邊切到最左邊,但警方調閱影像證明他紅燈時,我早就在道路中間了,請問他這樣算不實筆錄嗎?而初判表 判我無肇責,對方未開大燈肇事,但走到刑事過失傷害,變成我全責就因未打滿三十公尺為由,對方違反這麼多肇事起因
為何變成我的錯??
對方違規超車 超速 ,未注意前方,傍晚未開車燈行駛,未保持安全距離。
而我告對方過失傷害不成立,檢察官卻把反應時間算在我前方車輛,後方車超速加未開車燈又自摔,前方車輛要怎麼注意到後方有來車??
現在要一審上訴二審,想問一下要如何提供證據讓法官去重新判讀呢? 找朋友錄影還原現成車況嗎?
4d0b33b5用戶 發表於 2024/12/06 06:2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2/06 07:59
    回覆諮詢(21650)、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62)

    您好,我處理過不少車禍案件
    
    1、只要鑑定出來您有肇事責任,就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2、您可以委託律師提出上訴,並申請重新鑑定,爭取改判無罪
    
    3、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委託民間單位或者車鑑會進行覆議鑑定,找朋友錄影沒有意義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提供第一審判決書,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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