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者提告

不動產.土地 其他 1042 次瀏覽
我在一塊土地上有因為繼承而有持分,但對這土地上的房子沒有持份,然後現在這土地上房子的持份所有權人之一,因為欠債導致他對這房子的1/3持份被拍賣,買走的人還住了進來,但是我覺得我對土地既然有持分,為什麼買走上面屋子1/3持分的人可以佔在我上頭,要怎麼趕他走並且付租金給我?如果房子/土地其它持分人不同意我提告,可以嗎?
5c528e25用戶 發表於 2020/12/09 17:42

3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9 17:43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12/09 17:50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目前可就房屋占有人請求按比例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或是考慮就其持分土地提出變價分割之訴,有無訴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王友正律師
    王友正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9 17:52
    回覆諮詢(40)、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10)

    您好:土地與房屋在法律上是不同的不動產,因此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人本身是可以使用房屋,不用經過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因此本件買走房子持分3分之1的人是否可以住在房子裡,必須要看房子的共有人是否同意他使用房屋,但因為您稱您對房子沒有持分權利,因此單就房屋部分,您沒辦法請求對方搬遷與支付房屋租金給您。不過因為您是土地的所有權人,因此如果房屋的所有權人在您所共有的土地上沒有合法占有權源,您可以請求房屋所有權人拆屋還地,並請求房屋所有權人給付您與所有共有人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若您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或諮詢,歡迎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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