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管理費支付命令,若法定代理人(主委)任期屆滿,後續程序是
不動產.土地 其他 1024 次瀏覽社區管委會針對一欠費住戶聲請支付命令,主委為法定代理人,法院已發出支付命令。但管委會任期將在12月底結束,待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應該已超過任期。 由於聲請狀的法定代理人為現任主委,想請問後續程序該怎麼做: 1. 若現任主委在任期結束後才收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由於法定代理人是現任主委的名字,是否即使任期結束,還是要由現任主委去國稅局查閱債務人的財產資料?還是說,可由新任主委接手? 2. 若任期結束,後續聲請執行命令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是由新任主委負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