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遺產分割 749 次瀏覽律師:您好,家裡成員共有7人,父親,母親,大姐,二姐,大哥,本人,弟弟。(一,)父親過世前1年我二姐寫了一張借據,上面註明跟父親拿100萬,這一百萬分成5份,是我們五個兄弟姊妹可分得的錢,借據上面寫10年後歸還每人20萬元。父親尊重我們兄弟姊妹,同意的話在上面簽名捺印。(二,)在生前一把房子賣掉,每個兄弟姊妹包括母親都有拿到一些錢,父親沒有寫遺囑只是口頭上說,等他過世之後剩下的錢,再由我們兄弟姊妹均分,但是父親死後銀行存簿印章都在二姐手中,想佔為己有,母親,大姐,二姐我問過他們三人,存摺印章到底在誰的手中,他們一同說好不願意交出來,我也拿他們沒轍。(三,)二姐目前住的房子是父親生前用贈與給二姐的兒子。並且大姐,二姐,母親,為了省下可以為父親化療的錢,沒有告訴父親他要不要做化療。眼錚錚看著父親在醫院翻著白眼兩天,等醫生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