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遺產分割 749 次瀏覽
律師:您好,家裡成員共有7人,父親,母親,大姐,二姐,大哥,本人,弟弟。(一,)父親過世前1年我二姐寫了一張借據,上面註明跟父親拿100萬,這一百萬分成5份,是我們五個兄弟姊妹可分得的錢,借據上面寫10年後歸還每人20萬元。父親尊重我們兄弟姊妹,同意的話在上面簽名捺印。(二,)在生前一把房子賣掉,每個兄弟姊妹包括母親都有拿到一些錢,父親沒有寫遺囑只是口頭上說,等他過世之後剩下的錢,再由我們兄弟姊妹均分,但是父親死後銀行存簿印章都在二姐手中,想佔為己有,母親,大姐,二姐我問過他們三人,存摺印章到底在誰的手中,他們一同說好不願意交出來,我也拿他們沒轍。(三,)二姐目前住的房子是父親生前用贈與給二姐的兒子。並且大姐,二姐,母親,為了省下可以為父親化療的錢,沒有告訴父親他要不要做化療。眼錚錚看著父親在醫院翻著白眼兩天,等醫生一句話。
ba542f36用戶 發表於 2020/12/14 05:48

3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4 06:30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似乎未說明您想要問甚麼問題,建議再寫的詳細一點。
    
    另,您也可以加LINE與本人討論,謝謝。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2/14 07:28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因您所詢問題並不清楚,故僅就您的問題表示個人意見。
    (一)	此屬您父親生前與5個兄弟姐妹間的契約,按契約約定處理即可。
    (二)	生前賣掉房子,已經分掉的部分,屬生前的贈與,已生效並完成;至於您父親對生後財產的規劃,未寫依法定方式立遺囑,所以無效,遺產仍應依法由含您母親在內的全體繼承人繼承。您父親過世後,並不得再以您父親的印章至銀行提款,否則可能會涉犯刑事偽造文書罪。
    (三)	您父親贈與給二姐住的房子,要看是否屬於特種贈與,若是則可主張歸扣。
    若仍有疑問,請預約來事務所討論。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4 08:28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父親如果沒有立遺囑,遺產就依法定應繼分各六分之一分配即可,可先協議具體分割遺產方式,如果協議不成,可向法院起訴請求裁判分割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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