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訴訟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遺產分割 206 次瀏覽
外婆有五個孩子,外公已去世:
1.大阿姨
2.二阿姨
3.三阿姨
4.四舅舅,長期在大陸工作
5.第五個是我媽

外婆去世,留下遺產並未立遺囑:
1.現金1150萬
2.田地市價750萬
3.房產公告地價260萬、市價1000萬,於生前2年以買賣的名義贈與給舅舅

事件描述:
後續遺產申報者是舅舅,流程進行到完稅證明後,大家已經簽署存款繼承申請書,在辦理過戶後舅舅只有分給阿姨和我媽各50萬,阿姨和我媽很氣憤想向法院申告。

時間軸:
112年01月16日//舅舅帶著外婆去過戶房產,舅舅書寫不動產買賣契約,契約書在我媽這邊
113年05月11日//外婆進入加護病房
113年05月18日//我媽前往外婆家,將存摺、印章,和權狀等等重要文件取回家中放置
113年05月22日//外婆過世
113年05月31日//我媽在整理外婆的遺物後才知悉舅舅先前處理的買賣契約書,並且舅舅在契約書中有附約提到「本完稅款為賣方112年度贈與免稅額,故為無價免除價金給付」,還有提到免稅款244萬,但無法證明舅舅是否有匯款。在line的聊天記錄中媽媽曾有傳圖片給二阿姨看,有時間記錄為證
113年06月07日//外婆出殯

提問:
1.請問可以依買賣契約書並非買賣而是贈與,導致影響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進而提起特留分訴訟嗎?
2.因為舅舅在大陸工作,在繼承遺產後可能已將現金移出台灣,若不想透過海外追討,只想透過特留分補償現金,但舅舅堅持不付款是否可以查封其台灣的房地產並變價償還?
3.勝訴的機率高嗎?
4.若打到二審律師費大約為多少?

感謝回覆,若後續有聘請律師的需求,會主動回電!
29aaf960用戶 發表於 2025/02/19 18:13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2/19 19:26
    回覆諮詢(21604)、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7)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遺產繼承問題
    
    1、生前以買賣或者贈與處分,屬於外婆的權利,並沒有侵害到特留分(應繼分),外婆沒有遺囑,也沒有侵害特留分的問題
    
    2、您母親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遺產分割訴訟,如果勝訴後舅舅堅持不付款,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舅舅的房產拍賣換錢
    
    3、律師費金額、或者有無訴訟空間等問題,建議提供手上買賣契約書與完整相關證據,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評估,報價給您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2/19 19:27
    回覆諮詢(229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207)

    初步看來,您這邊的案件事實,與特留份之侵害,可能並無關係;現金存款的分配以及相關遺產協議分配,這些具體案件事實,必須要進一步釐清、討論。除此之外,您這邊描述的問題,本身可能就是一個問題,必須進一步琢磨、講解,才會是真正在法律上有意義的爭執點。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5/02/20 15:24
    回覆諮詢(4254)、最佳解答(168)、獲得感謝(1021)

    您好:
    
    1.除非該房產之買賣或贈與契約有無效的問題,否則房產於外婆生前已被處分,已非是外婆的遺產,應不會造成房產由舅舅取得而產生侵害特留分之問題。
    
    2.目前依您所述,外婆遺產為現金1150萬、田地市價750萬,共1900萬元。由五名子女均分,每名子女應分得380萬元。惟您母親只分得50萬元,顯不合理。
    
    3.依上所述,可提出遺產分割之訴,由法院判決分割。如舅舅已移轉部分遺產,可一併要求舅舅歸還,此部分於獲得法院判決後亦可對舅舅名下財產為強制執行。
    
    4.以上供參考,需協助可加Line:09195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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