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不願負擔家庭支出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56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家共有五名成員,父親.母親與三名女兒,我是大女兒 今年大二,還有兩名妹妹分別就讀高一與高三,父親每月薪水約4萬左右,母親約2萬左右,父親本來都會將薪水給母親以做家庭支出,大約十數年前因為大姑姑勸父親將錢給她存起來不要給我母親,之後每個月都只給我母親約伍千元左右(時有剋扣之狀況)作家庭支出,我與妹妹們和母親每月僅依靠母親的薪水與政府的補助金總共約3萬元過活。


我有兩個問題想詢問律師先生:

請問我父親的行為有違法嗎?

如果有可以透過相關機關或法律訴請其負擔孩童扶養費嗎?
68dfff28用戶 發表於 2020/12/15 23:43

4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6 00:13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父親有分擔家庭費用及子女扶養費之義務,若不願分擔,可透過法院強制其支付費用,連同先前的費用一併討回。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16 00:13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感謝律師回答
    可由母親代理兩位未成年子女向父親提出給付扶養費訴訟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2/16 09:48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1.沒有違法
    2.可由母親代理小孩向父親請求扶養費,請求金額實務上約每人每月1萬元,之前未付部分可請求一次性給付,未來部分則可請求按月給付到小孩滿20歲為止。
    3.如有撰擬起訴狀或存證信函之需求,可加line討論。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20 14:43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建議委請律師提出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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