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地的薪資證明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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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有受傷送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也有做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對方有加重保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天我有喝酒我叫朋友來騎我的車載我回家,我們是騎在機車道上,那條路很大有兩條快車道一條機車道,突然就被後面機車追撞,現場警察沒有看到煞車痕跡,我們的車速大概在30那邊對方的話說印象7.80那邊
六、問題:因為我手肘骨裂醫院說至少要休息八周,我是做工地的有做有錢沒做沒錢的,沒有勞保沒有薪轉沒有扣繳憑單,只有薪資袋可以證明自己的工資,今天有去跟對方的保險公司談,對方保險公司很明確的表示薪資袋不能證明一切,叫我自己去想更好的辦法證明自己的薪資問題,請問還有甚麼辦法證明薪資問題呢?
0c3dd1f5用戶
發表於 2020/12/16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