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型重機,對方汽車初判全責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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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09/11/17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傷,對方無傷,我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全部處理程序完整無缺且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第三責任險,我只有強制險但對方無傷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大型重機行經路口,於內側快車道行駛
對方一般轎車,於對向內側快車道左轉
路口號誌純綠燈(無直行左轉分向)
雙方車速皆速限內
警方繪製路線圖撞擊點約為路口我方向外側快車道過一半至2/3的位置
我方車子滑行至我方向外側機慢車道旁
對方車子撞後即停止於我方向快車道路口
六、問題:
我是日本進口大型重機ninja 300c.c
2016年的車且''已停產''
維修估價單約34萬多
目前初判表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對方全責
對方有保險代理
初步討論理賠時沒有反對肇事責任的部分
可是對方保險說超出合理價格 車輛折舊bla bla bla
對方保險只願意賠償約10萬元
對方事主則稱一切交由保險處理
我有受傷 腿部腳部擦挫傷
對方安全無恙
我提出的和解條件只是30萬元整或是全車修護完整
目前進行至我需要去申請調解委員會
並且我會提出與上方相同的條件
但可能會往後拖延變成我要刑事及民事提告
對方保險態度基本上我認為和解不成
請問我該怎麼爭取我的權益
53dbbe2e用戶
發表於 2020/12/22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