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積欠房租多月,合約以走完,但遲遲不搬走
不動產.土地 租賃 2277 次瀏覽小弟家最近發生了房客積欠房租多月,且不願意搬走的的情況 以下問題請教: 1. 因合約已經走完,也沒再付房租,是否還需要寄存在信函才能強制驅足? (積欠4個月) 2. 在合約已走完的前提下,斷水斷電是否會犯法 3. 可否提供最快且合法的處理方式,讓房客搬走
小弟家最近發生了房客積欠房租多月,且不願意搬走的的情況 以下問題請教: 1. 因合約已經走完,也沒再付房租,是否還需要寄存在信函才能強制驅足? (積欠4個月) 2. 在合約已走完的前提下,斷水斷電是否會犯法 3. 可否提供最快且合法的處理方式,讓房客搬走
房東應先寄發存證信函終止租約,後續於房客不在家時,再透過換鎖或斷水斷電的方式處理。為避免涉及強制罪,建議向法院提出房屋遷讓訴訟
租約到期後沒有表示反對意思,轉為不定期租賃,為求慎重及避免爭議,建議仍要寄發存證信函終止租約
您好,就您所述,不宜直接斷水斷電,建議直接提出終止租賃契約遷讓房屋之訴,有無訴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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