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約到期租客不願意談論續約也不付租金土地上還有建築物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658 次瀏覽事實經過: 土地本來一直租借給廟宇,但是今年九月到期後廟方一直沒有談論續約事情,也沒有付租金,有跟廟方提醒過了,但是態度不友善,而且土地上有廟方新建的建築物,不知道該怎麼辦 問題:1.需要搜集什麼證據或證明? 2.存證信函後的下一步? 3.可用什麼罪狀申告? 4.是否有時效性? 5.可採取的強制手段是什麼?
事實經過: 土地本來一直租借給廟宇,但是今年九月到期後廟方一直沒有談論續約事情,也沒有付租金,有跟廟方提醒過了,但是態度不友善,而且土地上有廟方新建的建築物,不知道該怎麼辦 問題:1.需要搜集什麼證據或證明? 2.存證信函後的下一步? 3.可用什麼罪狀申告? 4.是否有時效性? 5.可採取的強制手段是什麼?
您好 1.可先發函終止土地租賃契約。 2.若對方並無回應可以逕行提出土地遷讓之訴,並且請求對方給付過去支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並且就廟方未得地主同意建造地上物部分主張拆屋還地。 3.有無訴訟空間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應蒐集對方無權佔用土地之證據,可提起訴訟主張拆除還地並要求返還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費用,於判決確定後可聲請強制執行。具體提告細節可加line諮詢
您好,依您所述,租期已到期卻不搬遷,應要發函終止租賃契約或續租應另訂租約,否則租期屆滿後,會視為不定期限租賃契約;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遷讓土地並要求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以上僅提供初步意見供參,若有需要律師協助,歡迎您與我聯繫。 郝宜臻律師 Tel:0971203200 E-mail:petty94146@gmail.com Line id:high18 (歡迎加Line諮詢,來訊還請先告知真實姓名、事發經過以及想詢問之問題,以利討論,謝謝)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一段262號5樓
您好,建議您可蒐集對方無權佔用您土地之證據(如現場照片、對話紀錄等),如對方對您所發之存證信函未予以理會,您可持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拆屋還地訴訟併請求返還相當於租金收入之不當得利費用,以上初步意見供您參酌,如有需律師協助之處,歡迎您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竭誠地協助解決您的問題。 博格法律事務所 楊國弘律師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