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降職員工及違反保密原則確認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488 次瀏覽
1/4今早公司開會,雇主告知我降職務並轉為內勤,且因為我沒有使用機車通勤,減扣我的機車油貼1000,薪水由45000降至27000,我反問原因,告知我工作表現不佳,因此作出此項決定,我可以怎麼做呢?
另外提出我有將公司Email轉寄至私人信件,也將案件資料上傳至私人雲端硬碟,違反保密原則,此舉用意皆為方便異地處理工務,並無轉提供第三人,因此想詢問這方便我有無違法?
fdf2aade用戶 發表於 2021/01/04 14:07

3 位律師回答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04 14:18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雇主未經同意不得片面變更勞動契約的條件。
    若沒有轉傳給第三人,原則上沒有問題,但仍需視雙方是否有在契約上約定不得將工作的郵件轉寄私人信箱。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1/04 14:26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您好,就您所述,雇主非法轉職你可以考慮先向勞工局申訴並且聲請調解,至於信件部分若無移轉第三人並無損害公司秘密問題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04 15:17
    回覆諮詢(19764)、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可向勞工局申訴並聲請勞資爭議調解,並考慮寄發存證信函向公司表示您無違法情事且主張雇主不應任意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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