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連帶承擔公司債務責任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1915 次瀏覽請教台灣的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令是否也主張當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主張未繳或未完全繳納出資的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多謝回覆先!
請教台灣的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令是否也主張當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主張未繳或未完全繳納出資的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多謝回覆先!
公司對股東的權利與債權人對公司的權利 ,係不同主體間的法律關係, 二者不相牽連, 但依情形有可能有代位或請求發動的問題,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以協助您依法爭取權益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我國公司法就不同種類公司,依章節分別設有不同規範,您所舉出的公司法第60條僅僅適用於無限公司(我國甚少此種類公司),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則無適用該條。 惟依您所述,似有股東有未繳足出資額之情形,視情況可能可依公司法第9條第1、2項請求該股東連帶賠償。 歡迎進一步來所諮詢,以維護重要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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