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收到公文強制執行法第20條辦理,不知如何處理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1695 次瀏覽事實經過: 父母在我小的時候離異,我兄弟姊妹的撫養全都在媽媽,後來爸爸就消失了,幾年前,爸爸卻突然出來說要我們給予扶養費,之前我們都有會一點錢到他的帳戶,直到去年他說他有卡債問題,錢不能會到他的帳戶,要匯給他朋友的,因為我一直都覺得很奇怪就沒有匯款,結果這幾天就收到法院寄來的公文,以強制執行法第20條辦理,需報告去年強制執行的財產狀況。 問題: 1.收到這份文,我需要如何處理?需要準備些什麼資料? 2.如果我不管他的話,會不會影響我先生的財產? 3.還是我們兄弟姊妹可以反到法院請求減輕他的扶養或是免除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