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警察局報案,當時警察幫我寫詐欺,但是實際上好像是債務不履行
債務糾紛 債務整併 1664 次瀏覽去年我在線上交易道具,與對方簽立合約書(包含身分證影本、手印、帳戶資料),收取訂金後同意先給道具並等待約定時間買方給我尾款,但是最後他並沒有出現也聯絡不到人。 我前往派出所報案,當時因為緊張警察問我是否要告詐欺,我認為是騙人所以是詐欺沒錯,所以就給員警填上詐欺後備案。 在過程中所有開庭、調解,我都有到場,但是對方始終沒有出面說明。 一年過去,新北地檢署寄給我一封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說這樣的內容並不構成詐欺,不起訴。 想詢問我該如何聲請再議,並請求檢察官往債務不履行的方向追查呢 ? 他這個有日期限制要10天之內,我1/9(六)領取到通知書,應該是1/19之前要提書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