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身心障礙者國中二年級13歲,被自摔車碰撞,送醫,如何處理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1186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2020112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送醫,腦震盪,行人(身心障礙/13歲),對方機車,送醫,腦震盪,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是報警,現場未破壞,也無監視器(菜市場正營業)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雙方行駛道路大小:在菜市場的道路、有無路口:無、號誌:無、車速:我方行人,對方騎機車煞車倒地碰撞我方、有無證  人:攤販,原與兒子停在路邊購買食物,付錢完我們繼續前,我們有一同前進走,照原來我們動向前進我前兒子後,怎知他說要去停車場拿東西)

六、問題:這樣肇責有安全原則193條?我可以告對方過失呢
a8e5a721用戶 發表於 2021/01/16 00:02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16 00:05
    回覆諮詢(19796)、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可以報警提告過失傷害罪,並於調解或提起民事訴訟向肇事者求償醫藥費等損害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6 00:15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可以向警察機關先申請初判表,如對方有過失,可在事故發生六個月內提刑事告訴;後續可與對方進行調解或(刑事附帶/獨立的)民事訴訟。
    
    若對後續程序如何求償不瞭解,可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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