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親人強迫去申請放棄繼承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1254 次瀏覽
遺產名字是爺爺的
他有1塊田地跟停車場的收入
爺爺有3子1女
其中有一個兒子很早就過世了  身下有2子女(都已經20歲以上)
我就是其中之一
就在爺爺剛走的第二天就被叔叔姑姑拉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證明跟戶籍騰本
他們騙我說是要把爺爺的名字過給我叔叔 要我去辦 
我的資料全部都在他們那邊,剩下我弟弟的還沒給他們
我的問題
1.想請問這樣是生效的嗎?
2.我查過網路上是說有這2個就算是同意是真的嗎?
3.如果我想跟他們爭這個遺產會有勝算嗎?
麻煩了 謝謝
2fd5f04f用戶 發表於 2021/01/17 04:24

4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7 05:10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本可代位繼承爺爺的遺產,但將印鑑證明交給他人,可能被認定為授權他人辦理繼承有關事項。如果想維護權益,應盡快將自己的重要物品取回,後續繼承的事項就親自辦理或委任律師協助辦理。
    
    
                         
  • 2fd5f04f用戶
    發表於 2021/01/17 05:12
    謝謝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7 09:11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表明並未授權辦理拋棄繼承或遺產過戶相關事宜或撤回代理權,並請求返還印鑑證明等相關文件,以免產生後續爭議。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1/17 10:41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目前應盡速發函表明並未有拋棄繼承意思,否則後續沿生諸多問題恐與您不利。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17 11:20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您好,若您將印鑑證明交給他人,可能被認定為授權他人辦理繼承事項。建議盡快寄發存證信函表示無拋棄繼承意思,並要求返還印章證明等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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