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後,姐夫那邊獨吞和解金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778 次瀏覽
2020/11/20,我姐凌晨0500騎車出門被人開車從後方撞擊死亡,之後開調解委員會之前,姐夫有拿委託函讓我爸媽簽名,委託調解方面讓我姐夫作主。
開完調解委員會,和解金原本講好給我父母的金額,目前毫無下落,請問假設姐夫確實想獨拿和解金,這方面都是口頭約定的話,目前還能主張什麼嗎?
因我姐有兩個小孩,能代位繼承我姐的權利,像是遺產方面的權利,那請問我姐夫有義務扶養我爸媽嗎?
9ae5f16b用戶 發表於 2021/01/17 10:54

3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7 11:12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可以請求履行口頭之約定,給付約定之金額。
    女婿的扶養義務排在直系血親卑親屬等之後,除非先順序之扶養義務人均無法扶養或有所不足,才可以請求女婿扶養。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1/17 11:25
    回覆諮詢(19554)、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口頭約定具有契約效力,您父母可以該約定向對方要求支付和解金。
    另外,依照民法規定,須先由您扶養父母,姊夫扶養義務較後面,
    至於繼承的問題,姊夫的小孩與姊夫的繼承順序相同,都可以繼承您姊姊的遺產
    如有其他疑問,請加LINE諮詢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1/17 12:04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您好
    1.目前可就當初約定請求姊夫交付和解金。
    2.女婿扶養義務較直系血親卑親屬為後。
    3.當初約定內容有無相關證據可茲證明,必須加以釐清,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否則請求返還和解金恐有困難。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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