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後反悔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2551 次瀏覽事故 其他 5 次瀏覽 分享至Facebook 車禍發生日期:109/09/11,車禍造成對方受傷,送醫;有報警、有筆錄,未移動現場。我方有保險,但沒有聯絡保險公司。 事件經過: 我方汽車自巷弄出來,對方機車行駛主要幹道,路口無號誌,我方靜止起步後,發現機車左方騎來,即停止,但機車已撞上,傷者救護車送醫院,有報案做完筆錄,後續雙方私下和解完成,兩造簽和解書。和解書內容詳細載明雙方放棄民事、刑事訴訟。數月後,對方兒因傷者傷勢反覆感染,居然主張和解無效。 我的問題 雙方已完成和解,一式兩份;數月後,對方兒主張和解無效,並提告,我應該怎麼做? 在法律上寫了和解書還不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