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臉療程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234 次瀏覽事實經過:在光南被人推銷後買了產品,推銷人員又推銷了做臉課程,有簽合約但未付錢,付款方式是超商繳費,沒有看到商品,對方沒有多我一份合約,也沒有告訴我合約鑒賞期,我是在1/12簽的合約,目前未超過七天 問題: 我想終止合約,請問應該怎麼做?我已經先傳line做告知想終止合約 請問一定要當面終止合約嗎?
事實經過:在光南被人推銷後買了產品,推銷人員又推銷了做臉課程,有簽合約但未付錢,付款方式是超商繳費,沒有看到商品,對方沒有多我一份合約,也沒有告訴我合約鑒賞期,我是在1/12簽的合約,目前未超過七天 問題: 我想終止合約,請問應該怎麼做?我已經先傳line做告知想終止合約 請問一定要當面終止合約嗎?
您好,依您所述應為訪問交易,可以主張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契約解除權。本此,建議您寄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較為正式,也可減少爭議。 綜上,若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 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您好,本人處理過非常多與您類似的美容產品糾紛案件,業者構成訪問交易,您可於七天內寄發存證信函解約。 如須協助,請加Line諮詢
另外您也可向行政院消保會申訴,並聲請消費爭議調解
另外您也可向行政院消保會申訴,並聲請消費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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