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罰則判別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591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0年12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有驗傷(對方是機車、我是汽車)
小擦傷(自行摔車)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對方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應無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保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由:因毫無碰撞,我方打方向燈從快車道緩慢轉彎要右轉(因有先禮讓一台機車前進)
但沒先到慢車道再右轉
機車 的車速較快、單手騎車導致來不及煞車摔車。
因我們不知道對方摔車原因,只聽到轟轟摔車聲音、從後照鏡看到、以為是對方自行摔車(距離有一段,且毫無碰撞)
所以並沒有停下車看、直接開走了

最近接到警方來電才知道(之前完全不知道為什麼)
去警局做筆錄並看行車記錄器。
有被註明疑似肇事逃逸。但我們事發當下毫無碰撞,且緩慢轉彎。行車記錄器顯示對方車速較快且單手騎車。
1.請問真的會判肇事逃逸嗎?2.判定罰則佔的比例不知道會是多少
3.和解尚未開始,不清楚和解金金額多少才算合理
對方做筆錄時有說是自行摔車,但是因為閃避不及才造成
531d29a8用戶 發表於 2021/01/18 22:54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18 23:00
    回覆諮詢(19569)、最佳解答(1503)、獲得感謝(5713)

    感謝律師回答
    是否構成肇事逃逸,需檢視對方受傷是否與您有關以及肇事因素等綜合判斷。建議與律師諮詢後續調解與訴訟程序,避開可能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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