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966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2021年11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手部有受傷且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連絡雙方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對方違規轉彎
六、問題:準備去保險公司與肇事者談和解,請問簽了的和解單是否有法律效益?簽和解後,對方都不付錢,有可能要的回來嗎?
0f34314d用戶 發表於 2021/01/19 15:25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19 15:35
    回覆諮詢(19769)、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如擔心,建議向區公所聲請調解,或於告訴期間六個月內對肇事者提告過失傷害罪,屆時檢察官通常也會移付調解。
    調解成立,如對方不付錢,可以該調解協議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9 15:45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只要雙方同意簽了和解書就有法律效力,但私人和解並無執行力,若對方不履行和解內容,須另透過司法程序取得執行名義才能強制執行。若有意和解,最好透過法院或公所調解,就會有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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