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影片遭他人上傳,而被吿
刑事犯罪 其他 1216 次瀏覽事實經過: 在2000年至2010年間,原告與被告曾為情侶關係,在未違反原告意願下,曾拍攝性愛影片,被告並留存在手機記憶卡、電腦及上傳至個人網路部落格的加密相簿。在情侶關係期間及結束情侶關係後,被告個人網路部落格、臉書等曾遭人破解密碼並盜用。而原告在2019年發現該影片被上傳至其他網站,並向警方報案提出相對應的網路截圖,經偵辦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但被告並未上傳該影片至原告提出的網站中,且原告於2013-2016年及2018年至今都在海外工作,並不知悉此事。而檢方提出所犯法條刑法235條、刑法310條提起公訴. 問題: 請問被告長期在國外工作,對應此事應該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