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直銷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97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在10月底以一顆經營權5.5萬加入多層次傳銷,11月中開啟7顆經營權含第一顆共38.5萬,開啟後11/15上線問說有個經營權位置很好,是她家人買下的但後來過世,說是可以直接過給我,但沒有7顆經營權獎金,
上線說自己會自掏腰包以7萬產品給我,
問是否接受這轉讓經營權,當時我已答應,
但之後並無簽署任何合約, 11/25直銷公司打電話跟我確認此7顆經營權
而產品部分
在1月我問上線產品發票何處,
才跟我告知此轉讓經營權已有原訂產品發票,公司僅能出示此發票
「並無我購買產品的發票」,而我的產品是上線慢慢幫我換貨給予的
1月我提出要退出直銷不做,卻回答我公司不能退錢,說確定是不能退因為是轉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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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1條
傳銷訂約時起30日後(商品僅限可提領之日起算6個月內始得退貨)終止契約辦理退貨時,公司應以原購價格90%買回僅得扣除
因該項交易對該傳銷商給付之獎金或報酬
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 90天~180天內可兌換相關金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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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公司在處理傳銷商辦理退出退貨之際,為便於釐清相關貨品之買賣情形及便利稅捐後續之處理問題,往往事先於契約中約定傳銷商退出時應檢附包括發票等相關書面資料,倘這些約定內容不是藉以阻撓傳銷商退出傳銷組織及退貨事宜的話,或可認屬便利傳銷公司處理退出退貨之契約約定事項。
傳銷商雖然在辦理退出退貨時未能檢具發票,傳銷公司仍不能強制以傳銷商未具發票為由而拒絕辦理退貨

問題
1.上述事實對應管理法21條,公司屬違法嗎
2.我並沒有所購買產品發票,如果要退出退貨,不知道會影響嗎
3.上線說公司不能退的主因,是否因為上線把這經營權轉讓給我等於我這33萬直接買下這位子,並沒有照著原本公司程序走
因為這經營權不是新設的,
所以衍生出無經營權獎金、無發票、無法退錢的狀況
4.公平交易委員會規定退出要郵寄存證信函到直銷公司和委員會,直銷公司30天內需履行信函內容要求,否則可上訴
如果我是新設下線7顆經營權,應該就能順利進行,但我是轉讓的話,還有什麼辦法可以退出退錢
5e4df576用戶 發表於 2021/01/21 01:0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21 08:33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您的情況較為複雜,建議提供您與傳銷公司的相關契約或文件、對話紀錄等資料,加Line詳細諮詢後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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