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人及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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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現任男友與前女友有債務糾紛,所以我們向當舖借款,因摩托車是我的,所以我成了借貸人而我男友是保人,但前面我和我男友說好條件,男友必須自己還完本金包含利息。但男友常常和我吵架提了這個問題,說我是借貸人,他才不要繳這筆錢。
可我本來就沒義務要幫男友還這筆,因為他酒駕過,自身也沒存款,而我只是幫男友借款,行照也被當舖壓著。而當舖也知道我只是幫男友借款。

問題:
當舖本來就知道欠錢的人是男友,但是借款人是我,而我如果跟男友分手,而他不想還錢想賴在我身上,請問我有辦法可以告他什麼法律條例呢?
那我是不是還可以告他精神損失?
94d2a3c6用戶 發表於 2021/01/23 03:20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23 10:15
    回覆諮詢(19569)、最佳解答(1503)、獲得感謝(5714)

    沒有辦法提告精神賠償,但您可與男友簽訂和解書,或針對代墊的費用向男友求償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23 10:52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對外契約(當鋪)您應係消費借貸之債務人,而您男友只是保證人,所以原則上應由您返還該筆債務,至於您與男友之內部關係如何,基於債之相對性,應無法對抗當鋪為是。
    
    另,您與男友之內部關係,您看看有無LINE對話紀錄等證明您是替他擔任借款人,實際債務人則係您男友,這樣您比較能向他求償。
    
    至於精神慰撫金的部分,應無法成立。
    
    綜上,僅係初步分析,若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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