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繼承 夫妻房產分配抵債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遺產分割 682 次瀏覽
您好
家中爺爺最近過世了 雖然聽說有留下些不動產 但因為整體債務狀況不明 我們想說選擇指定繼承比較安全  但目前不太確定爺爺奶奶的住家是否屆時會被算入爺爺總財產。
這個房子已經買了非常多年了 當時是登記在奶奶名下 請問現在爺爺過世了 如果選擇指定繼承最後發現有債務留下 這房子有可能因此被算入夫妻共同財產 一半金額歸入爺爺的財產中去折抵債務嗎?
謝謝回覆!
7ef47ced用戶 發表於 2021/01/25 20:21

1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26 08:29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我國現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僅需以繼承到之遺產去清償繼承到之債務即可,若有不足,毋庸由繼承人自掏腰包出來清償。
    
    PS.
    
    民法第1148條第2項:「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