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前公證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844 次瀏覽
說免押免保人,但是需要公證,說公證完後才撥款,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有沒有可能是詐騙呢?先公證後撥款是正常流程嗎?
00c1de56用戶 發表於 2021/01/27 16:39

3 位律師回答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27 16:41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您好:
    
    對方要求先公證的行為,可能是為了讓對方日後在您未還款時可以直接強制執行您的財產之用。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27 18:52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0)

    契約公證並無問題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1/27 18:53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依公證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特定情況下之契約經公證後可以成為執行名義,之後可聲請強執執行。
    
    公證法第13條第1項:「當事人請求公證人就下列各款法律行為作成之公證書,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者,得依該證書執行之:一、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二、以給付特定之動產為標的者。三、租用或借用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有期限並應於期限屆滿時交還者。四、租用或借用土地,約定非供耕作或建築為目的,而於期限屆滿時應交還土地者。」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